2024年4月,國家礦山安監局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促進礦山安全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推進礦山數據融合互通,實現環境智能感知、系統智能聯動、重大灾害風險智能預警,全國煤礦智能化産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數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態化運行率不低于80%,煤礦、非煤礦山危險繁重崗位作業智能裝備或機器人替代率分別不低于30%、20%,全國礦山井下人員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單班作業人員不超50人的智能化礦山。到2030年,建立完備的礦山智能化技術、裝備、管理體系,實現礦山數據深度融合、共享應用,推動礦山開采作業少人化、無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礦山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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