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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5-14】 |
爲進一步加强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建築市場監管體系,維護誠信守法、公平競爭、失信懲戒的市場秩序,日前,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出臺《四川省建築市場責任主體不良信用信息記錄辦法》,持續優化建築市場信用環境,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共分爲5章17條,涉及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工程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等企事業單位以及注册執業(從業)人員等12類責任主體,扣分標準中涉及的不良行爲條款均對相應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進行了明確。 辦法規定了不良信用信息記錄發布方式,要求不良信用信息記錄應依法依規、包容審慎、程序嚴謹、寬嚴適度,依法保障建築市場責任主體權益。 辦法規範和明確了不良信用信息修正程序、具體情形和審核層級,確保修正行爲合法合規,公平公正。在不良信用信息發布期間,建築市場責任主體主動完成整改的,可向記錄不良信用信息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縮短發布期限的申請。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住房城鄉建設廳覆核通過後,可縮短其信息發布期限。最短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個月;涉及違反强制性標準、工程質量安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良信用信息記錄最短髮布期限不低于3個月;涉及“三包一挂”、生産安全事故的不良信用信息記錄最短髮布期限不低于6個月。 在不良信用信息記錄運用方面,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建築市場責任主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時,可按照市場主體信用狀况采取差异化監管措施,企業或注册執業(從業)人員誠信分值高于80分的以“綠色”標識呈現、60~80分的以“黃色”標識提醒、低于60分的以“紅色”標識警示,對誠信分值低于80分的,加强事中事後監管,依法采取約束和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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