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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5-6】 |
近中期,煤電的基礎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不可替代。 近期,各地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悉數亮相,年度工作重點規劃均提及煤電發展部署,尤其明確集中精力推進煤電機組“三改聯動”打造支撑性電源項目、落地實施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等關鍵任務。 明確新一代煤電發展路徑
各地勾畫出煤電發展與新能源推進的重點“路綫圖”—— 安徽計劃建成投運支撑性電源裝機496萬千瓦,幷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超過600萬千瓦;湖南將深化煤電和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山東深入推動煤電行業轉型升級,規劃建設清潔供暖網絡;重慶加快重大項目建設,推進煤電和清潔能源發展;貴州加快建設水城電廠等煤電項目,推動清潔電力入黔,幷落實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雲南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加快水電和火電項目建設。 此外,江西、甘肅、寧夏、內蒙古和新疆均提出煤電發展規劃。值得注意的是,山西、黑龍江、上海等地明確提出加快推進“三改聯動”。 在“雙碳”目標推進及新能源發展的持續影響下,國內煤電裝機占比持續壓縮,但發電量目前在全國規模以上企業發電總量中占比仍超60%。同時,煤電依然是我國電力供應系統中的“壓艙石”,尤其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保障用電安全中發揮關鍵作用,所以煤電仍是各地的重點關注對象。 對此,截至2024年底,我國煤電裝機規模接近12億千瓦,較2020年僅新增約1.2億千瓦,遠低于同期全社會用電負荷、新能源發展增速。面對全社會用電量增長、新能源幷網所帶來的電力保供、新能源消納等電力系統充裕性靈活性調節需求,未來仍需加强統籌、科學確定煤電發展定位。去年以來,國家先後出臺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爲各地探索與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相適應的新一代煤電發展路徑明確了方向和路綫。 煤電仍有增長空間 多位業內人士認爲,新能源尚未完全替代傳統能源,發展煤電有助于穩定能源供應。此外,隨著我國經濟持續發展,電力需求不斷增長,煤電作爲支撑性電源,在滿足電力需求方面不可替代。 煤電行業不僅要繼續發揮其長期在電力系統穩定調節中的關鍵作用,還要適應减碳挑戰,提升接納更多新能源的靈活性。 當前,關于煤電發展存在以下爭議:一是電力行業與碳達峰的關係,煤電發展的重要限制因素是排放問題。電力行業的排放量主要取决于煤電的發電量,煤電與碳排放之間存在相互影響和約束的關係。“雙碳”目標下,如何平衡煤電的穩定作用與减少碳排放是關鍵議題。二是煤電“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間的增長問題,涉及煤電發展的趨勢和策略,包括如何優化煤電結構、提高清潔高效發電技術的應用,以及如何與新能源發展相協調。 “十四五”前四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快速增長,年均增速接近7.0%,最大負荷屢創新高,未來全社會用電需求仍有較大增長空間,電力保供壓力較大。隨著新能源裝機規模持續增加,電力保供的氣象靈敏性加强,比如冬季寒潮過程中負荷拉升、新能源出力下降將形成電力供需平衡“剪刀差”,夏季“極熱無風”天氣影響電力保供。“實際上,新能源裝機規模大,但可靠參與電力平衡的有效容量較低。面對電力保供問題複雜化趨勢,未來一段時期煤電仍將承擔電力保供主體責任。” “十五五”期間,電力保供約束下煤電裝機仍有一定增長空間。近中期,煤電的基礎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不可替代,需努力促進其清潔高效發展,發揮保電力、保電量、保調節的“三保”兜底保障作用。“根據電力供需形勢變化,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前提下,規劃建設一批保障供電的煤電項目。” 轉變功能定位融合新能源 業內認爲,“十五五”期間,我國年均電力需求增長約6000億千瓦時,這部分增量將主要由新能源或清潔能源發電來滿足,以降低煤電發電量的比重,實現碳减排目標。 未來我國煤電發展可按照近中期增容控量、遠期控容减量降碳的原則。電力碳排放達峰後,煤電發電量將逐步下降,部分退役機組轉爲應急備用,部分煤電機組通過加裝CCUS爲系統保留轉動慣量同時可捕捉二氧化碳,根據功能定位不同,分別承擔電力電量供應、靈活調節和應急備用等功能。 爲適應這一趨勢,政府部門已發布新型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專項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提升火電調節能力的目標。夏鵬表示,圍繞電力保供、新能源消納等需求,煤電等傳統電源需加快轉變功能定位,提升調節能力以適應新能源波動性特徵。總體看,我國煤電將加速向調節性、支撑性和兜底保障電源轉變,呈現與新能源協同發展的態勢。 未來煤電將朝著大規模、高效率、綠色低碳、智能化方向發展。基于我國的能源結構現狀,短期內煤電依然是重要的電力來源,托底作用難以撼動,但新能源迅猛發展將拓寬電力供給渠道,對電力供應形成補充,緩解用煤高峰期煤電發電壓力;另一方面,新能源降碳、綠色可持續的特點會逐步推動煤電加快轉型,未來我國電力供應將呈現“煤電爲基、多能互補”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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