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稱央企上繳利潤不宜過高
中央企業2010年實現的11315億元總利潤中,母公司可支配利潤只有約2800億元,有約25%的利潤歸屬了少數股東,金額約2869億元。
這是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半月談》採訪時作出的表示。據介紹,由於多數央企主業資產或主要子公司實現了股權多元化,2010年央企11315億元利潤總額中,有約25%歸屬少數股東,約2869億元,屬於國有股東的淨利潤則為5621億元。在扣除約25%的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等企業法定留存收益後,可支配利潤約2800億元。
對於可支配利潤的使用,這位負責人表示,基本都用在了企業改革發展方面。一個是擴大再生產,2010年央企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到2.3萬億元,相當於當年淨利潤的2.8倍。同時,由於目前半數以上央企平均資產負債率超過65%,航空、發電、軍工等的資產負債率遠高於國際公認水平,因此還有一部分用在彌補國有資本金投入不足上。
第三,央企還需要解決企業歷史負擔。近年來,廠辦大集體人員安置需要1000億元左右;截至2009年底,央企共有離退休人員近500萬人,每年負擔的離退休統籌外費用近400億元。最後是在科技創新方面的投入,用於推進國家重點科技專項、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等。
對於有關大幅提高央企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比例的建議,負責人表示,由於可支配利潤只有25%,加上上述投入,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現階段不宜過高。
這位負責人稱,央企紅利確實應該全民共享,但途徑可以有很多種。一方面可以適當提高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目前,資源類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為15%,一般競爭類央企收取比例為10%,軍工科研類企業收取比例為5%。在國有企業經營狀況進一步改善,歷史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後,上交比例會進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央企紅利還看通過企業留存收益再投資,轉化成企業資產。據介紹,“十一五”期間,央企淨資產平均每年增長15.6%,基本翻了一番。同時,央企國有股減持轉入社保基金589億元,成為社保支出的重要資金來源。
最後,這位負責人還透露,為進一步規範職務消費,國資委已制定央企公務用車標準,將與有關部門商議後印發執行。
此前,在2月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資委副主任邵甯(專欄)曾表示,央企紅利大部分通過再投資,變成了央企新的淨資產。邵寧還稱,“國有企業的資產實際上屬於國家、屬於全體人民的一筆儲蓄,一旦以後國家需要錢,完全可以動用。”
而根據財政部5月19日發佈的數據,今年前四個月,央企累計實現利潤總額5012.5億元,同比增長21.5%。 [quote][/quo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