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體系流動性越緊越需加強監管
每逢月末,頻頻可見銀行理財產品發行的消息。統計數據顯示,截至5月25日當周,共有308只銀行理財產品發行,較上周增長32.2%,成為近期理財產品發行最多的一周,其中,6個月以內理財產品占比達到85%。銀行短期理財產品滾滾而來,一方面是商業銀行“沖時點”效應凸顯,而更為直接的是體現了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結構性緊張。
今年以來,宏觀調控政策趨嚴,銀行的流動性水平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央行通過多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使商業銀行縮減商業貸款,在短短半年之內,使得廣義貨幣供應量M2開始迅速下滑。4月末,M2增速已經回落至15.3%的穩健目標之內。銀行體系流動性水平已經整體回落,流動性出現結構性緊張。
如果銀行手中資金吃緊,需要頻繁地向同行拆借,那麼利率自然會上漲。因此,銀行體系流動性緊張的狀況,在同業拆借市場上表現非常明顯。央行發佈的2011年4月份金融市場運行情況顯示,4月份同業拆借加權平均利率為2.16%,較3月份上升23個基點;7天拆借加權平均利率為3.01%,較3月份上升59個基點。4月份同業拆借利率上行,意味著市場流動性明顯緊縮。
銀行體系流動性緊張的狀況,還表現在理財產品的集中發行上。目前,市場上不少理財產品起點金額只要5萬元,期限不足一個月,預期年收益率超過4%。特別是在節假日來臨之際,由於部分外出務工人員一般要在節假日前取出存款,通過銀行等渠道匯回老家,一些銀行儲蓄存款有可能受到影響而下降,形成季節性流動性緊張局面。為了彌補流動性儲備不足,達到存貸比等監管要求,銀行往往通過在月底發行次月初成立的高收益理財產品來緩解存款壓力。除了熱衷於發放理財產品,不少商業銀行還加大了對各分支機搆存款考核、獎懲力度,激勵業務員多拉存款。銀行之間爭奪存款的壓力之大、形式之繁多,在銀行業已經不是秘密。而流動性緊張的狀況,在部分中小銀行機構中表現則更為突出。
銀行體系流動性壓力的急劇增加,已引起監管層的警惕。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也在近期提出,要防範流動性風險,對流動性風險實施持續、動態的監測,按月度監測日均存貸款流動性水平,並要求銀行切實規範存款業務經營與考核行為。
根據監管規定,目前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的指標有流動性比率、超額準備金率、核心負債比率以及流動性缺口比率等,其中,流動性比率依然沿用了此前25%的監管底線。據某銀行分析人士透露,在流動性整體緊縮的情況下,流動性比例不達標的機構數量估計會有一定增長。在銀監會的要求下,各銀行在近期市場波動性明顯加大的情況下,也紛紛展開了流動性壓力測試。這些足以說明,無論從監管當局還是銀行自身,都須對當前潛在的流動性風險提高防範。
近期公佈的中國銀行業實施的新監管標準中,銀監會引入了第三版巴塞爾協議提出的流動性覆蓋率和淨穩定資金比率兩個新指標。其中,流動性覆蓋率主要反映未來30天內特定壓力情景下銀行持有的高流動性資產應對資金流失的能力。而淨穩定資金比率,是根據銀行在1個年度內資產和業務的流動性特徵,設定可接受的最低穩定資金量,目的在於防止銀行在市場繁榮時期過度依賴批發性融資,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
銀監會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由於國內銀行仍堅持傳統的業務模式,存款和貸款占總負債和總資產的比例較高,在引入新的流動性監管標準的同時,仍保留並優化存貸比、流動性比例、流動性缺口率、融資集中度等流動性監管指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多情景、多方法、多幣種和多時間跨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控和監測指標體系。
上述監管人士向記者表示,在銀監會預警流動性風險的同時,銀行方面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也亟須提高。特別是中小銀行,更需要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優化信貸結構投向,增強資產的流動性和負債來源的穩定性,建立科學有效的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提升流動性風險控制和管理的精細化水平,降低流動性危機發生的可能性和負面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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