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成藥出口僅占歐盟市場0.5%
隨著《歐盟傳統植物藥(草藥)註冊程序指令》7年過渡期的最後期限將至,中國中藥企業想要進一步拓展歐盟市場,顯得步履維艱。 根據規定,從2004年4月30日起至2011年4月期間,已經在歐盟成員國上市銷售的傳統植物藥可繼續銷售,此後則必須按《指令》規定程序註冊後方可上市銷售。 歐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植物藥市場之一,約占世界植物藥市場份額的40%,吸引了不少中藥企業躍躍欲試。但7年間,中國還沒有一家中藥企業在歐盟成功註冊,打破零紀錄。面對歐盟設置的多條“高門檻”,能否有企業在最後階段衝刺成功,依然是未知數。 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劉張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中藥在歐盟註冊申請日之前必須有超過30年的藥用歷史,在歐盟至少有15年的使用歷史。由於大部分中藥是以膳食添加劑、保健品等“身份”進入歐盟市場,所以,很多中藥企業無法為某一種產品取得銷售證明。目前能提供在歐盟有15年使用歷史證明的中藥大約只有100種。 另外,記者瞭解到,中藥企業想要在歐盟市場獲得註冊資質,還需面臨高昂的成本費用。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按照歐盟的規定註冊,單個中成藥的註冊成本約為100萬元,而一家中藥企業一般有多個品種,加上之後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等手續費和硬件投資,將是一大筆成本開支。 “這與國內大部分中藥企業的市場業績不相符合,加上近期中藥材頻頻漲價,企業壓力倍增。”醫藥行業分析師趙冰說。 醫藥行業研究員郭凡禮也指出,中藥企業除了要應對上述“硬指標”,還需面臨和克服一些“軟指標”,例如國際文化背景差異,當地居民對中藥醫療效果的認可和接受程度等等。 事實上,歐盟並不是我國中成藥出口的主要市場,2010年我國對歐盟的中成藥出口額約為1000萬美元,占比僅有0.5%。然而,中藥企業在歐盟市場遭遇的尷尬,卻再次折射了中藥企業及其產品在國際上處於弱勢地位。 “長期以來,我國中成藥往往因無法向外國人說明其成分和藥理作用而被拒之門外,加上國內GMP尚未與國際接軌,使得企業在走出去中頻遭壁壘。”郭凡禮說。 上海中醫藥科技產業促進中心推進部部長李積宗也表示,儘管我國對歐盟市場貿易出口份額低,此次“註冊令”到期在短期內對國內中藥市場影響有限,但醫藥企業在出海之路上卻不乏種種挑戰與壓力。 李積宗建議,企業可以通過加大與海外藥企合作,逐步熟悉海外市場的運作程序和特點,等到這些市場漸漸成熟後,再將產品引入,效果會更好。 另外,部分專家建議國內醫藥企業加緊練好內功,提升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並認真研究和分析各國的歷史文化、法律等,知己知彼。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歐盟法律規定未經註冊的植物藥製品在過渡期後將不能再以其他名義(如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在歐盟市場銷售,但就目前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從歐盟相關部門瞭解到的情況看,歐盟尚未對其進行嚴格的定義和劃分。 “因為許多植物製品的功能具有多樣性,既可以用作食品添加劑,也可被用於藥品,具體哪些製品應被納入何種渠道進行管理,一般由成員國根據有關法規個案認定,如果成員國認定該產品是藥品,則該產品就不能以其他名義進行銷售。”劉張林說。因此,中藥在歐盟市場何去何從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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