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編辦發文明確中央廚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隨著餐飲業的不斷發展,一些餐飲連鎖企業先後建立了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的中央廚房,集中完成食品加工製作,然後將成品或半成品配送給本企業餐廳或外銷給其他企業。甜品站是一些快餐餐飲企業出於拓展業務及營銷需要而在餐飲主店附近開設的,銷售冰激淩、奶茶、可樂、水果沙拉等自製食品的附屬店面。 目前,一些地方對中央廚房和甜品站屬於哪個環節監管認識不一致,出現了管理不規範和缺位問題。為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中央編辦先後聽取了有關部門和中國烹飪協會及有關企業的意見建議,形成了相關職責分工意見。經國務院和中央編委領導同意,中央編辦於1月26日印發《關於明確中央廚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中央廚房和甜品站納入餐飲服務環節,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統一監管。對其他與中央廚房和甜品站屬於同類情況的食品安全監管問題,參照上述原則處理,以確保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工作無縫銜接和相關部門監管職責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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