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國將積極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發展
新華網北京1月10日電 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爲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努力構建全民參與環保的社會行動體系,環境保護部近日出臺《關于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環保社會組織在提升公衆環境意識、促進公衆環保參與、改善公衆環保行爲、開展環境維權與法律援助、參與環保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監督企業的環境行爲、促進環保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進一步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需要相比,我國環保社會組織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
新發布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即積極扶持、加快發展,加强溝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規範引導,積極培育與扶持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各級環保部門與環保社會組織的良性互動,發揮環保社會組織在環境保護事業中的作用,力爭在“十二五”時期,逐步引導在全國範圍內形成與“兩型”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可持續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定位準確、功能全面、作用顯著的環保社會組織體系,促進環境保護事業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爲此,環境保護部要求各地制定培育扶持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規劃;拓展環保社會組織的活動與發展空間;建立政府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獎勵表彰優秀的環保社會組織與個人;加强人才隊伍建設;加强規範引導,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自律;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據瞭解,《指導意見》是在環境保護部會同清華大學開展的“中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及其政策研究”課題的基礎上形成的。課題組對全國環保社會組織進行了全面調研,廣泛徵求了有關部委、地方環保部門、環保社會組織、高校科研機構相關專家學者的意見,爲制定幷出臺《指導意見》提供了理論和實踐依據。 信息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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