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稅改思路明朗 環境稅開徵成定局
財政部對于環境稅的最新表述,已不再停留在“研究”或“加快推進”層面,而是直接表述爲“開徵環境保護稅”。從2010年12月27-28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瞭解到,增值稅、個稅、環境稅、房地産稅,今年一直以來備受關注的四大稅種,也同樣是“十二五”時期稅改的重點。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會上指出,“十二五”期間,將改革完善稅收制度,擴大增值稅徵收範圍,相應調减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範圍和稅率結構,完善有利于産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開徵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産稅改革,完善財産稅制度;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等。
增值稅改革的思路是將一些生産性服務業企業納入增值稅範圍,試點企業不再繳納營業稅,這樣改革後,相關企業可以進行固定資産進項抵扣。
作爲調節貧富差距的一大重要稅種,個稅的改革則繼續朝著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調節高收入者收入的方向推進。具體思路是,减少級次,擴大級距。目前,我國個稅實行的是9級累進稅率,稅率從5%到45%,改革後,個稅稅率級次可能减少到6級,級距擴大到一定程度後,中低收入者繳納個稅只需在一二級稅率範圍內即可。
此外,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大方向指引下,目前個稅分成11類所得的情况也將有所調整,部分分類可能合幷,如將勞動報酬所得與工薪所得合幷。
至于備受關注的房地産稅改革,目前已有重慶和上海表示要做好試點準備。
除了稅改繼續推進以外,謝旭人還表示,要加强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在改善民生方面,農村、就業、社會保障體系仍是財政著力點。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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